公告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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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
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:
2023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规范经营者行为,维护市场价格秩序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预防和消除各类价格违法行为,营造良好节日氛围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对我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合理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,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。
二、各经营者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,做到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货签对位、标示醒目;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若有价格变动,应当及时调整;开展促销活动时,要认真规范降价、打折、赠送、返券等促销行为,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,诱导他人进行交易;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,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、数量等;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,作为折价、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;不得有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。
三、各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,特别是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的经营者,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,严禁趁节日期间大幅提高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价格。
四、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经营者须做好明码标价公示,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;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、变相涨价、隐瞒价格附加条件;年夜饭要标明每个菜品的价格。
五、高端烟酒经营者应做好明码标价公示,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;消费者购买高档烟酒时,经营者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品牌烟酒,变相抬高商品价格。
六、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,遵守公平、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,依法合理制定价格,保障药品及涉疫物资价格稳定。不得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之机大幅提高医药用品和销售价格;不得囤积居奇、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;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及强制搭售,哄抬价格。
七、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,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。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,操纵市场价格,要积极引导合法经营,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
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,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、规范价格行为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,加大对生活必需品、涉疫物资、高端烟酒、餐饮娱乐等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,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违法行为,做到从快从严从重处理;对性质恶劣、主观故意、屡查屡犯者,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!
欢迎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监督,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,及时拨打12315举报投诉,共同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,营造公平、有序、良好的消费环境!
2023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规范经营者行为,维护市场价格秩序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预防和消除各类价格违法行为,营造良好节日氛围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对我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合理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,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。
二、各经营者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,做到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货签对位、标示醒目;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若有价格变动,应当及时调整;开展促销活动时,要认真规范降价、打折、赠送、返券等促销行为,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,诱导他人进行交易;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,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、数量等;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,作为折价、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;不得有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。
三、各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,特别是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的经营者,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,严禁趁节日期间大幅提高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价格。
四、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经营者须做好明码标价公示,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;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、变相涨价、隐瞒价格附加条件;年夜饭要标明每个菜品的价格。
五、高端烟酒经营者应做好明码标价公示,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;消费者购买高档烟酒时,经营者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品牌烟酒,变相抬高商品价格。
六、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,遵守公平、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,依法合理制定价格,保障药品及涉疫物资价格稳定。不得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之机大幅提高医药用品和销售价格;不得囤积居奇、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;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及强制搭售,哄抬价格。
七、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,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。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,操纵市场价格,要积极引导合法经营,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
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,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、规范价格行为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,加大对生活必需品、涉疫物资、高端烟酒、餐饮娱乐等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,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违法行为,做到从快从严从重处理;对性质恶劣、主观故意、屡查屡犯者,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!
欢迎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监督,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,及时拨打12315举报投诉,共同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,营造公平、有序、良好的消费环境!
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12月30日
2022年12月30日
编辑:邢亚伟 编审:史帅 终审:汪中东